上海澳灵顿电子有限公司诉上海琪联工贸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案 侵害商业秘密
案由:
侵犯商业秘密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999)浦知初字第1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7月19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孙玉 单位:
本案的处理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1.如何判断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经营秘密。商业秘密分为商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经营秘密两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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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1999)浦知初字第10号。
2.案由:侵害商业经营秘密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海澳灵顿电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归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董仑楚上海市广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廖佩娟上海市申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琪联工贸有限公司(原名上海正鑫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联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刁骅上海市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洪某,男,1966年9月14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琪联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赵海根上海市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某,男,1974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琪联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钱石群上海市复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亚丽;代理审判员:孙玉;人民陪审员:金克刚
6.审结时间:200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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