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诉EMERALD REEFER LINES,LLC.海上保险合同代位求偿案
案由: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厦门海事法院(2001)厦海商榕初字第02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3月2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许俊强 单位:
本案是涉外海商案件,存在两个法律问题,一是管辖权问题;二是送达问题。
1.管辖权问题。
管辖权是审理本案应解决的首要问题,这涉及租约仲裁条款能否有效并入提单。本案租约中的仲裁条款虽然明确地列人并入条款,但不能有效并入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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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厦门海事法院(2001)厦海商榕初字第022号。
2.案由:海上保险合同代位求偿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营业管理部。
代表人:林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汪杰张昆凯中国福州海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EMERALD REEFER LINES,LLC.住所地:SEATTLE,WASHINTON,USA。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厦门海事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新平;代理审判员:许俊强陈萍萍
6.审结时间:200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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