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强奸案 证据、第一审程序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1)岫刑初字第9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1年01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张若义 单位:
本案的焦点在于被告人王某强奸被害人王某1的事实是否客观存在,因无直接目击证人,又无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矛盾或被害人夫妇故意陷害被告人的证据,而在场证人何某1证明被告人有认错并承认拿钱了事的间接证据,虽然被告人王某对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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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01)岫刑初字第9号。
2.案由:强奸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刘磊。
被告人:王某,男,47岁,满族,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无职业。因本案于2000年11月9日被逮捕。
辩护人:王希君鞍山市玉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文岫;人民陪审员:常雪峰谷云鹏
6.审结时间:200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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