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某诉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涉外纠纷中预合同效力的认定)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0170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4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殷华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投资的进一步繁荣,我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投资创业的情况越发普遍,但在具体交易中,由于国内外政策、法律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给这些企业带来了一定风险。本案就是在此大背景下我国企业发生的一起典型涉外纠纷。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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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3)海民初字第20170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股权转让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克某(K)(以下简称克兰克)。
委托代理人:唐彬胡建生北京市中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国首钢国际贸易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首钢国际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董萧李雷勇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殷华;人民陪审员:王俊申刘华
6.审结时间:201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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