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某、黄某强奸案
案由:
强奸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13)南刑初字第137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8月0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陈丽明 单位: 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案被害人刘某没有户籍,DNA/AMEL基因座检测为X/Y(即男性),具法医学上确定及通常性别认定上的男性性别,但其又具有女性生理特征,即双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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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2013)南刑初字第1372号。
2.案由:强奸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海波。
被告人:魏某,男,1990年7月12日生,出生地福建省南安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2012年4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2012年8月13日刑满释放。2013年4月20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黄某,男,1988年5月4日生,出生地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瑶族,小学文化,务工。2013年4月20日因本案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南安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炳南;人民陪审员:黄莲治黄高级
6.审结时间:201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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