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李某盗窃案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4)松刑初字第105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14年07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曹吉良 单位: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本案行为人杨某、李某行为的定性,本案在评议时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行为人杨某、李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该种观点认为,行为人杨某等人在运输钢材的过程中,偷取钢材,然后再往其在车辆上私自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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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2014)松刑初字第1058号。
2.案由: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李舸禛。
被告人:杨某,男,1973年11月3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3年10月18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顾立群上海一凡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于彩霞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某,男,1987年1月4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农民。2013年10月18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吴戟金荣上海市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曹吉良;代理审判员:刘磊;人民陪审员:单国强
6.审结时间: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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