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徐某等绑架案 (域外犯罪管辖与审判)
法官解说
法官: 杜开林 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中国公民对外活动不断增加的大背景下,本案在一、二审理过程中所面临的如下难点及解决思路对于类似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罪的管辖与审判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领域外犯罪刑事追究权及管辖的审查与确定。我国《刑法》第六条至第九条...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通中刑初字第27号。
二审裁定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刑三终字第17号。
2.案由:绑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马晓霞、曾树军。
被告人:黄某,男,1963年2月2日出生于江苏省海门市,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海门市。2006年1月14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12年9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王伟战江苏启星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徐某,曾用名徐某1,男,1984年12月17日出生于四川省遂宁市,汉族,初中二年级文化,农民,住四川省遂宁市。2012年9月18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陈兵江苏紫琅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杨某,男,1984年10月5日出生于湖南省醴陵市,汉族,初中一年级文化,农民,住湖南省醴陵市。2012年9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施燕江苏清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陈某,男,1971年5月11日出生于江苏省海门市,汉族,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海门市。2012年9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宋一鸣江苏海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林某,男,1990年6月24日出生于甘肃省通渭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甘肃省通渭县。2012年9月29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李育忠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夏某,男,1986年11月5日出生于安徽省肥西县,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安徽省肥西县。2012年9月29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姜水英江苏东洲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原审被告人):奚某,绰号“小贝”,男,1990年2月28日出生于江苏省溧阳市,汉族,高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溧阳市。2012年9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李春雷江苏天目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74年9月7日出生于安徽省阜阳市,汉族,小学三年级文化,农民,住安徽省阜阳市。2012年9月18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沈建兴江苏联佑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汪某,男,1977年10月2日出生于湖南省株洲市,汉族,中专文化,无业,住湖南省株洲市。2012年12月7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蔡若岚顾铁军北京隆安(南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顾某,男,1980年10月17日出生于江苏省泰兴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泰兴市。2012年9月29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徐燕沈振达江苏海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陈建梅江苏星月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陶某,男,1985年9月18日出生于江苏省溧阳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江苏省溧阳市。2012年9月3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马国平李静江苏立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1,男,1971年12月4日出生于江苏省宝应县,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江苏省宝应县。2013年12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吉玉梅江苏哲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曹某,男,1970年5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如皋市,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如皋市。2013年8月28日被取保候审。
一审辩护人:徐红兵江苏如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杜开林;审判员:方永梅;代理审判员:陈伟。
二审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彭锐;代理审判员:孙春生张琬青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13年12月1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14年5月30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