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诉马某2等民间借贷案 借条;借款合同;出借义务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邹平鹤伴法律服务所

终审结果:
支持原告部分诉讼请求
文书字号:
(2012)邹民初字第2126号
审理法官:

李翔鸿

刘建刚

时伟国

法官解说
首先,借条又称为借据,是指借、贷双方根据口头借贷协议在履行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在借贷现金活动中使用借条的情形最为普遍,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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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首部

1.判决书字号:(2012)邹民初字第2126号。
2.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马某。
委托代理人刘虎,邹平鹤伴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
被告马某2。
被告李某。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山东省邹平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翔鸿;审判员:刘建刚;人民陪审员:时伟国。
6.审结时间: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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