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要点: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党中央在构建和谐社会新形势下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正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既有力打击和震摄犯罪,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严肃性,又尽可能减少社会对抗,化消极对象为积极因素,对于有效惩罚和预防犯罪,最大程度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本案是一起多人共同实施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共同犯罪案件,在处理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上的区别,以及在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方面的差异的基础上,根据事实和证据分清主从,准确认定各被告人的罪责轻重,并适用相应的刑罚。从本案的事实及证据看,本案系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一起刑事案件,七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能够区分主从,且七被告人分别具有自首、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亲属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加之被害人在本案中也有一定过错,因此合议庭在综合各被告人在本案中的地位和作用、所具有的各种法宝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判决,宣判各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均表示服判,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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