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案例70号:北京阳光一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习文有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由: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审理法院:
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键词:
刑事/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审结日期:
2014-06-13

登录提示

您好,此功能需要登录。您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