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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87、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2019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司法36条惠台措施”),其中,第1条即提出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在大陆学习、创业、就业、生活逐步享有同等待遇。本案是人民法院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依法保障台湾同胞就业权益的一个典型案例。   本案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台湾地区居民在大陆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国务院于2018年7月28日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取消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就业许可。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最高
裁判文书
16388、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第2条强调,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让台湾同胞在大陆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通过片面比对等不正当手段,造成消费者误解,以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的案件。在案件审理中,人民法院从完善市场结构和维护公平竞争的角度,依法判令不正当竞争者承担法律责任,彰显人民法院依法加大对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及搭便车行为打击力度、严格保护包括台胞台企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产权和知识产权的立场与决心,让台湾同胞切实感受到大陆良好的司法环境与营商环境,安心投资创
裁判文书
16389、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通过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追究股东连带责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在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时,是非常慎重的,在对宁波某塑胶公司和进出口公司在组织机构、公司员工、业务范围、办事机构、财产独立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依法得出宁波某塑胶公司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损害债务人利益的结论,判令宁波某塑胶公司和进出口公司就返还台资塑胶公司货款承担连带责任,有力维护了诚实信用的市场规则和公平正义。   本案让台胞台企看到了人民法院公正适用法律的坚定立场和能力水平,坚定了对大陆良好营商环境
裁判文书
16390、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限制出境措施是人民法院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中国公民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不准其出境。但同时,人民法院对于适用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一直持审慎态度,这也体现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中,其第4条明确要求依法慎用限制出境措施。   本案中,黄某某是未了结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限制其出境,符合法律规定。在厦门某服饰公司、案外人等提供充分有效财产担保,请求解除对黄某某限制出境措施的情况下,厦门市
裁判文书
16391、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本案系由发生在台湾地区水域的船舶碰撞事故引发。具体审理中,人民法院将法律适用作为处理实体争议的先决问题先予解决,根据国家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准确适用台湾地区民商事规则。   特别是,涉案船舶分别是台湾地区公务船舶和台湾地区大型航运企业所属的利比里亚籍集装箱运输船,与大陆海事法院本无管辖权连结点。在此情况下,原告台湾地区某保险公司作为台湾地区公务船舶的保险人,通过在深圳申请扣押当事船舶形成连结点,在大陆法院提起诉讼,充分反映出台湾地区当事
裁判文书
16392、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本案是“智慧法院”建设便利台湾同胞诉讼的一个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第14条强调,要适应涉台案件特点,不断完善便利台湾同胞的在线起诉、应诉、举证、质证、参与庭审、申请执行等信息化平台。2021年2月3日和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发布《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和《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为包括台湾地区居民在内的当事人提供跨境网上立案服务和在线诉讼指引。涉台诉讼较多的人民法院通过建设涉台司法服务网站、24小时自助式诉讼服务中心、智慧法院APP、授权见证平台、
裁判文书
16393、

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2017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发布了多件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司法文件,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中明确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台湾当事人,应主动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台湾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本案办理中,法院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陈某某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准确了解大陆法律规定,在依法有效惩治犯罪的同时,切实保障台湾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裁判文书
16394、

福建省厦门海事法院/

裁判要点: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提出要加强涉台案件办理的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台湾同胞参与司法工作,推动两岸司法交流,其中,第29条明确提出,选任符合条件的台湾同胞担任涉台案件的人民陪审员。   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36条惠台措施”,各地人民法院特别是涉台案件较多的人民法院开展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例如,为促进涉台矛盾纠纷化解,近年来,福建法院设立60家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以法律咨询、强化调解、司法建议和法律宣传等为主要工作内容,搭建司法与台胞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此
裁判文书
16395、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  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立足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目标,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在疫情期间单独或者会同有关单位制定的20余部司法文件,认真落实“司法36条惠台措施”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要求,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帮助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纾困解忧、复工复产,用司法努力连通两岸同胞心灵,增进守望相助的手足情谊。本案即是一个典型。申请执行人电子公司在结案后的感谢信中说到,该案执行工作使其对人民法院的责任感、使命感、人文关怀及高速的办事效率有了全新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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