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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1、

裁判要点: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诉前引导作用,坚持关联审查、深挖彻查,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四个特征”,积极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裁判文书
17132、

裁判要点: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普通刑事犯罪案件,发现案件涉黑涉恶但未予认定的,应当通过退回补充侦查,明确侦查方向、补充收集证据,并充分运用自行补充侦查,查实黑恶势力组织结构、违法犯罪事实以及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法追诉漏罪漏犯。
裁判文书
17133、

裁判要点:对犯罪组织不够固定,临时雇佣特征明显,未在一定区域形成非法控制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不予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裁判文书
17134、

裁判要点:对尚未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首要分子对成员的控制力、约束力较弱,为组织利益、以组织名义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较少,未在一定区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即使实施了较为严重的暴力犯罪,也不能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或恶势力犯罪集团。
裁判文书
17138、

裁判要点:在非禁渔区、非禁渔期使用电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因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生态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为及时修复被损害的渔业生态资源,检察机关可以申请法院裁定先予执行。
裁判文书
17139、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驱赶、滋扰、打砸、勒索等手段控制长江一定水域非法采砂作业,通过收取“保护费”等形式聚敛钱财,严重破坏该水域社会治安、航运秩序、堤防安全、生态环境和经济秩序的,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定罪处罚。
裁判文书
17140、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点:长江水域非法盗采江砂活动严重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和水体生态环境,严重威胁长江航运及堤防安全,应以非法采矿罪论处;采运一体盗采模式可以采用“抵岸价”认定犯罪数额;运输者和采砂者事前共谋,以非法采矿罪的共犯论处;受雇佣人员与主犯相互勾结,积极实施非法采矿活动,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裁判文书
17141、

裁判要点: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中,检察机关发现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导致环境污染状态持续存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推进长江生态环境治理。
裁判文书
17142、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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