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诉陆某、田某股权转让侵权案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启东市东方粮运有限公司

启东市惠丰法律服务所

江苏省南通平帆律师事务所

启东市东方粮运有限公司

启东市天平法律服务所

启东市东方粮运有限公司

江苏南通扬子江律师事务所

启东市天平法律服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通中民一终字第147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2月0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南松 单位:
本案涉及的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问题,争议焦点是未经公司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未经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的效力问题。
资本充实是公司法对公司维持其法人主体资格的基本要求。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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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2)启民一初字第1534号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通中民一终字第1478号
2.案由:股权转让侵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高某,启东市东方粮运有限公司股东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唐丽丽,启东市惠丰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托代理人(二审):吴建新江苏省南通平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陆某,启东市东方粮运有限公司退休干部
委托代理人(二审):黄利忠,启东市天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田某,启东市东方粮运有限公司干部
委托代理人(一审):季建新江苏南通扬子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黄利忠,启东市天平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朱汉飞
二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丛红亚;代理审判员:钱伟吴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9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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