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三九啤酒有限责任公司诉邯郸市三得利养殖有限责任公司等破产清算组资产转让合同案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二终字第8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11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付强 单位:
本案有以下几个焦点:
1.“资产拍卖协议”及“资产转让协议”的效力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要注意防止债务人利用破产逃废债务。对于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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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0)冀经一初字第7号
二审判决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2)民二终字第80号
2.案由:资产转让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石家庄三九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三九公司)
法定代表人(一审):陆某,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二审):赵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马越平、李维伟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薛某,石三九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邯郸市三得利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得利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邹强伦、宁袖伟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被上诉人):邯郸市啤酒饮料总厂破产清算组
委托代理人:宋振江、杨勇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宋锡婷;代理审判员:赵国栋杜清建
二审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周帆;代理审判员:贾纬王洪光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1年12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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