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利斯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诉长城宽带网络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票据付款请求权案
案由: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34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9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糜丽芳 单位:
本案主要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1.原告逾期提示付款是否还享有票据权利?
被告认为,原告未在汇票记明的到期日提示付款,已丧失了该票据的权利。我们认为,未在汇票记明的到期日提示付款不能致使持票人丧失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理论,远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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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2)静民(二)商初字第258号
二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民三(商)终字第348号
2.案由:票据付款请求权案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艾利斯特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S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孙志刚、刘炎上海市小耘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长城宽带网络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秦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委托代理人(二审):梁山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糜丽芳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奚雪峰;代理审判员:凌崧周菁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2年6月25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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