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力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诉陈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由:
侵犯商业秘密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大力集团清算组

江苏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

原大力集团国际贸易部

江苏省大丰市私营企

江苏盐城法鼎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盐民三初字第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2年08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萍 单位:
这是一起以客户名单为经营信息内容的侵害原单位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本案主要涉及和争议的有以下三个法律问题:
1.客户名单是否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信息的内容是由生产经营项目确定的,通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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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盐民三初字第5号
2.案由:侵犯商业秘密案
3.诉讼双方
原告:江苏大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
负责人:葛某,大力集团清算组组长
委托代理人:肖勇承江苏盐城瑞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茅某,原大力集团国际贸易部经理
被告:陈某,男,1973年11月生,汉族,江苏省大丰市私营企业主,大丰市力达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迟先荣,秦悌兵,江苏盐城法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组成人员:审判长:李萍;代理审判员:仇国锦徐连成
6.审结时间:2002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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