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某诉潘某、章某等案 拆迁房买卖合同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绍中民一终字第29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6月2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谢国军 单位: 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大量城郊附近的农村房子被拆迁,被拆迁户手中拥有大量闲置空房,出于生活实际的考虑,被拆迁户纷纷将空房以低价进行出卖。此后,适逢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房价不断上涨,造成了被拆迁户心理上的不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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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2004)虞民一初字第341号。
二审判决书: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绍中民一终字第293号。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履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金某,男,1961年出生,汉族,住上虞市。
诉讼代理人(一审、二审):章志飞浙江沪鑫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潘某,男,1955年出生,汉族,住上虞市。
被告(上诉人):章某,女,1959年出生,汉族,住上虞市(系潘某之妻)。
诉讼代理人(一审):谢尧来,上虞市震元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诉讼代理人(二审):谢青常、郭敏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浙江省上虞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夏增铨。
二审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黎帆;审判员:冯勤伟;代理审判员:娄岳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3月29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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