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故意杀人被判死刑案 刑事责任能力、自首
案由:
故意杀人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复核审
代理律所: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

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

文威律师事务所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

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文威律师事务所

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

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

照耀律师事务所

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

云南震中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昆刑—初字第10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6月02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刀文兵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震惊全国的云南大学宿舍惨案,在犯罪人马某落网、并接受法律公正审判中落下帷幕。这是一个大学生在迷茫、自卑中走向犯罪的极端案例。
一审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严格秉承法律程序,充分尊重和保护被告人应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这起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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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昆刑—初字第107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裁定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云高刑复字第492号刑事裁定书。
2.案由:故意杀人案。
3.诉讼双方
公诉人: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朱彬彬、李云兵,代理检察员朱立。
被害人:唐某,男,白族,1980年6月11日出生,云南省泸水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本市。
诉讼代理人:李俊华、孙可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邵某,男,汉族,1982年1月17日出生,广西苍梧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云南大学。
诉讼代理人:翟建上海市翟建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卢泽铭文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杨某,男,苗族,1982年4月15日出生,云南省开远市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云南大学。
诉讼代理人:耿国平、陈磊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害人:龚某,男,汉族,1983年6月12日出生,陕西省勉县人,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00级生物技术专业学生,住云南大学。
诉讼代理人:陶武平、王嵘上海市申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男,白族,1954年7月14日出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泸水县人,农民。系被害人唐某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唐某1,女,汉族,1958年3月3日出生,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区泸水县人,农民。系被害人唐某母亲。
诉讼代理人:李俊华、孙可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邵某1,男,汉族,1945年4月19日出生,农民,广西梧州市人。系被害人邵某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黄某,女,汉族,1954年8月8日出生,农民,广西梧州市人。系被害人邵某母亲。
诉讼代理人:卢泽铭文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1,男,苗族,1953年10月15日出生,云南省开远市羊街区人,农民。系被害人杨某父亲。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1,女,苗族,1953年2月5日出生,云南省开远市羊街区人,农民。系被害人杨某母亲。
诉讼代理人:耿国平、陈磊云南建广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马某,男,汉族,1981年5月4日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人,系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2004年3月17日因涉嫌故意杀人被昆明市公安局经济文化保卫分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19日经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被逮捕。
一审指定辩护人:赵耀照耀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审指定辩护人:冯明俊,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复核指定辩护人:金正中、赵见春云南震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审判机关: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审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刀文兵;审判员:张兆龙;人民陪审员:杨德华。
复核审判机关: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复核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吕俊;审判员:王新龙;代理审判员:张宣平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4月24日。
复核审结时间:2004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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