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等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由:
侵犯商业秘密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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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书字号: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沪高刑终字第50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5月31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时军 单位: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主要法律问题:
1.本案中商业秘密权利人自己将商业秘密中的部分信息内容向国家申请专利被授予后,是否影响对商业秘密的认定。
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所谓商业秘密,是权利人对自己所掌握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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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刑初字第150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4)沪高刑终字第50号裁定书。
2.案由:侵犯商业秘密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代理检察员施净岚。
被告人(上诉人):周某,男,1946年2月5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大专文化程度,原系上海亚恒网面材料有限公司厂长、宁波市江北伟隆网面材料有限公司厂长。因本案于2003年4月16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王兴华徐富荣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王兴华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陈某,男,1963年1月23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汉族,初中文化,原系宁波市江北伟隆网面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本案于2003年4月16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詹耀华上海市恒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陶某,男,1972年9月18日出生于浙江省诸暨县,汉族,高中文化,原系上海亚恒网面材料有限公司精工车间主任、宁波市江北伟隆网面材料有限公司操作工。因本案于2003年4月16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陈善权陈律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陈善权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时军;审判员:吴欣;代理审判员:逄淑琴。
二审法院: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立明;代理审判员:王洪青徐文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3月8日(因辩护人申请调取新的证据,经合议庭决定依法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先后两次提出补充侦查的建议,经同意依法延期审理两个月;又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法延长审理期限一个月)。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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