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某等诉北京城南诚商贸有限公司确认股东资格案 抛股借款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终字第0677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10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高苹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本案,除二审判决书阐明的内容外,尚有几个法律问题值得深入探讨:
1.如何正确认定“抛股借款”协议的双重性质
本案的“抛股借款”实际上包含了两个性质不同、当事人也不同的协议,一是借款协议,合同双方为万某、黄某与城南诚商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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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2004)丰民初字第05280号。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4)二中民终字第06770号。
2.案由:确认股东资格案。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万某,男,1952年12月6日出生,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方成龙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隗吉良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上诉人):黄某,男,1963年5月29日出生,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方成龙隗吉良北京市宝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北京城南诚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海慧寺1号。
法定代表人:郑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杨某,男,1968年12月5日出生,北京城南诚商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殷立红。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秀梅;代理审判员:高苹张明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4年4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4年10月12日(经本院院长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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