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某诉广东华龙远洋渔业公司船员劳务合同案 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案由:
船员劳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广州海事法院(2004)广海法初字第43、7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4年06月2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庆 单位: 广东省广州海事法院
本案是一宗船员劳动合同纠纷,主要涉及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确定、船员职务行为侵权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等问题。
1.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确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船...
展开

(一)首都

1.判决书字号:广州海事法院(2004)广海法初字第43、78号。
2.案由:船员劳务合同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周某,男,1948年2月29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何丹智广东意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广东华龙远洋渔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某,董事。
委托代理人:潘雯津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广州海事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余晓汉
6.审结时间:2004年6月23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