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某诉荥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拆迁行政许可案
案由:
行政许可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荥阳市食品水产公司

文书字号: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05)荥行初字第1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8月12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逊仙 单位: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1.关于本案的背景和起因。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受经济体制的制约和影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单位通过本单位职工以集资的方式建起来的住宅楼,其房屋产权仍属于单位所有,其表现形式是一栋楼房只办理一个房屋所有权证,户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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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2005)荥行初字第11号。
2.案由:不服拆迁行政许可案。
3.诉讼双方
原告:宋某,男,1955年1月20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工人,住荥阳市塔山路六○厂家属楼。
被告:荥阳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马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李某,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周某,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干部。
第三人:荥阳市食品水产公司,住所地:荥阳市万山路。
法定代表人:鲁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某,荥阳市食品水产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刘某,男,1969年12月5日生,汉族,大学文化。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赵勇;审判员:马树林张丽萍
6.审结时间:200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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