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某、代某1与罗某土地承包纠纷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包
案由:
转继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雅民终字第27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10月25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文艺 单位: 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
本案是典型的土地流转纠纷案件。原告之父代某2与被告罗某因房屋买卖而发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是不争的事实,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流转方式是转包还是转让。原告主张是基于购房而附条件土地转让;被告主张是土地转包。《民事诉讼法》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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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2005)荥民初字208号。
二审判决书: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雅民终字第273号。
2.案由:土地承包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代某,男,生于1979年,汉族,四川省甘洛县人,农民,住荥经县。
原告(上诉人):代某1,男,生于1982年,汉族,四川省甘洛县人,农民,住址同上。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特别授权):代某2(系代某、代某1之兄),男,生于1973年,汉族,住四川甘洛县。
被告(被上诉人):罗某,女,生于1943年,汉族,四川省荥经县人,农民,住荥经县。
一、二审委托代理人:冯某(系罗某之夫),男,生于1945年,汉族,四川省荥经县人,退休干部,住址同上。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四川省荥经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秦明文;审判员:文艺许和详。
二审法院: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魏巍;审判员:刘琼李时友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9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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