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与叶某、叶某1代销合同案 行纪合同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05)安民初字第867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8月03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刘雅芬 单位: 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接受委托的一方为行纪人,而另一方则为委托人。我国20世纪80年代颁布实施的三部合同法没有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行纪合同只作为无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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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2005)安民初字第867号。
2.案由:代销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反诉被告):王某,男,汉族,安溪县人,经商。
委托代理人:林某,男,汉族,安溪县人,职工。
被告(反诉原告):叶某,女,汉族,安溪县人,经商。
委托代理人:蔡其碧,男,汉族,安溪县人,教师。
被告:叶某1,女,汉族,安溪县人,经商。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福建省安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林志伟;审判员:刘雅芬李培忠
6.审结时间:2005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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