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某诉弶农医院、弶港农场、海安医药公司、浙江英特公司、四川蜀阳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产品责任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05)东民一初字第89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9月06日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晓斌 单位: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本案相对于同类案件的特殊性表现在:时间跨度长、主体多元化、双方无过错,导致事实难认定,实体难处理。如何理解和适用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解决下列四个问题,是本案正确判决的关键。
1.如何确定本案纠纷的性质。
本案中,由于医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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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2005)东民一初字第890号。
2.案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顾某,男,汉族,农场职工,住江苏省东台市。
委托代理人:徐明江苏盐城海瑞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国营弶港农场职工医院(以下简称弶农医院),住所地:江苏省东台市弶港农场农干桥。
法定代表人:李某,院长。
委托代理人:窦保平陈素友江苏盐城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国营弶港农场(以下简称弶港农场),住所地:江苏省东台市弶港农场农干桥。
法定代表人:花某,场长。
委托代理人:郭某,男,江苏省国营弶港农场干部。
委托代理人:陈素友江苏盐城苏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海安县医药总公司(以下简称海安医药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海安县人民西路22号。
法定代表人: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钱红江苏南通紫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某,男,江苏省海安县医药总公司采购部经理。
被告: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英特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508号。
法定代表人:宋某,董事长。
被告:四川远大蜀阳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蜀阳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华阳姐儿埝。
法定代表人:蒋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力华、张德顺,四川全兴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李晓斌;审判员:祝菁梅小薪
6.审结时间:2005年9月6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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