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诉北京电视台名誉权案 新闻隐性采访的合法性
案由:
名誉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04)东民初字第305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6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王轶楠 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1.此案在新闻隐性采访侵权领域的判案意义
自《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以来,在20年的时间里,名誉权纠纷从一个老百姓眼中的新鲜事物已逐渐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尤其是近几年来,名誉权案件逐年快速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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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2004)东民初字第3054号判决书。
2.案由:名誉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北京广瑞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某,总经理。
诉讼代理人:陈某,女,该公司行政人事部经理。
诉讼代理人:黄某,男,该公司法律顾问。
被告:北京电视台。
法定代表人:刘某,台长。
诉讼代理人:彭越林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代理人:牟某,女,该电视台记者。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岳秀玲;代理审判员:王轶楠裴桂华
6.审结时间:200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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