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某盗窃案 累犯的认定、前罪未执行完毕的附加刑的计算与执行
案由:
盗窃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5)朝刑初字第2027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8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贾丽英 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1.前罪主刑执行完毕后,附加刑尚未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
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六十五条关于“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次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
展开

(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5)朝刑初字第2027号判决书。
2.案由:盗窃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郑锴、刘涛。
被告人:秋某,男,39岁,汉族,北京市人,无业。曾因犯盗窃罪于1995年6月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服刑期间因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原判刑期残刑六年零十四天,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经减刑于2004年12月6日释放;于2005年5月27日因本案被捕。
辩护人:吴风涛北京市广言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董更;代理审判员:贾丽某、杜宗杰
6.审结时间:2005年8月26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