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某等职务侵占案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

文书字号: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05)大刑初字第85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12月15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刘东民 单位: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单位合同工、临时工等利用从事单位业务活动的便利条件,侵占所在单位财物的现象很多,因此。单位合同工、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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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005)大刑初字第851号判决书。
2.案由:职务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史金涛、孙磊。
被告人:达某,男,1978年5月7日出生,回族,北京市人,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同工。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05年6月2日被逮捕。
辩护人:赵学良,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某,男,1977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合同工。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05年6月2日被逮捕。
被告人:张某1,男,1976年1月7日出生,汉族,山西省岢岚县人,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临时工。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05年6月2日被逮捕。
被告人:满某,男,1981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山东省聊城市人,系北京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临时工。因涉嫌职务侵占于2005年6月2日被逮捕。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审判组织:审判员:李秀芹;人民陪审员:姚建敏;人民陪审员:肖冬霞
(六)审结时间:200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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