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某妨害公务案
案由:
妨害公务罪
文书类型:
裁定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曲刑终字第136号裁定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05月0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荣泽正 单位: 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有两点:第一,王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当晚24点左右进人卢某1家中去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是不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第二,卢某在主观上是否明知王某在依法执行公务而进行阻碍?这对本案定性是至关重要的。
根据我...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文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2005)富刑初字第52号判决书。
二审裁定书: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曲刑终字第136号裁定书。
2.案由:妨害公务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龚顺开、王小瑞。
被告人(上诉人):卢某,男,1957年3月15日出生,彝族,农民。2004年11月27日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7日被逮捕。
辩护人:易蜀云南众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富源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詹吉德;人民陪审员:陈晓开周福寿。
二审法院: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鲍涣泽;审判员:林江;代理审判员:熊华东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4月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5月8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