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等贪污案
案由:
职务侵占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通中刑二终字第007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5年12月0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陆久斌 单位: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由于公司、企业股份权的形式特殊性,股份能否成为犯罪的对象已成为理论界研究的焦点,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该问题亦存在较为模糊的认识与界别。另外,目前诸多公司、企业存在形式与实质性质的差别,这给我们判断公司、企业性质以至犯罪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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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5)启刑重字第0002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通中刑二终字第0078号判决书。
2.案由:职务侵占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蔡某,男,1950年11月14日出生,汉族,上海市人。2004年5月2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滕军上海市海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月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滕军上海市海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告人:管某,男,1947年2月22日出生,汉族,江苏省启东市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于2005年4月29日被取保候审。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一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施瑜;审判员:许锦涛陈黎。
二审法院: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合议庭成员:审判长:陈广宇;审判员:郭庆茂陆久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8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5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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