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某诉黄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房屋买卖合同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宜中民一终字第00044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3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黎琼 单位: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本案系原告许某与被告黄某之间所发生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所谓房屋买卖合同,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主要特征:一是出卖人有义务将房屋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有义务支付相应的价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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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2005)伍民初字第350号。
二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宜中民一终字第00044号。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许某,男,1972年出生,汉族,无业,住宜昌市西陵区。
委托代理人:张月海湖北惠临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黄某,男,1968年出生,汉族,无业,住宜昌市伍家岗区。
委托代理人:李建军湖北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刘德师湖北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尚峻松;审判员:李萍黎琼。
二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杨云先;审判员:郑文堂王锡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5年12月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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