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某诉广州市城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租赁合同案 租赁合同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五终字第2533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2月27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夏科 单位: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个比较典型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其中涉及几个比较有争议的问题。其一是产权登记不明的建筑或者违章建筑是否是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的决定因素;其二是因某方违约导致有效合同解除后相应损失的承担问题。
对于第一个关于合同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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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2006)黄法民三初字第140号。
二审判决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穗中法民五终字第2533号。
2.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何某,男,汉族,1973年9月4日出生,个体工商户,籍贯:广东省广州市。
一审委托代理人:李治国广东东方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委托代理人:朱某,男,汉族,40岁,农民,籍贯:广东省河源县。
二审委托代理人:杜戈卫广东绅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广州市城辉物业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长洲金洲北路561号。
法定代表人:叶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唐振波广东德法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夏科;代理审判员:李国忠;人民陪审员:梁冬。
二审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郭晓红;代理审判员:姚伟华、秦旺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7月7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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