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诉徐某、黄某、陈某雇佣合同案 雇佣合同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枝江市安福寺镇法律服务所

枝江市马家店法律服务所

枝江市安福寺镇法律服务所

湖北宏发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2006)枝民初字第126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2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窑芳 单位: 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本案是一个典型的雇工损害纠纷,本案在立案时将其定为雇佣合同纠纷是正确的,其是在雇佣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因发生意外损害而产生的纠纷。本案的纠纷在当前中国的农村里面比较普遍。因为在农村的经济建设中经常涉及农村个人之间发生简单的雇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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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2006)枝民初字第1261号。
2.案由:劳务(雇佣)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胡某(曾用名胡兴云),男,生于1952年12月9日,汉族,瓦工,住枝江市。
委托代理人:易钢,枝江市安福寺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徐某,男,生于1973年3月3日,汉族,个体工商户,住枝江市。
委托代理人:卞於清,枝江市马家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黄某,男,生于1964年12月11日,汉族,农民,住枝江市。
委托代理人:董勇,枝江市安福寺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陈某,男,生于1966年12月5日,汉族,农民,住当阳市。
委托代理人:陈先忠湖北宏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审判员:刘新建
6.审结时间:2006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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