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国际管理认证认可促进会不服宜昌市规划局规划行政许可案
案由:
行政许可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宜中行终字第00022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8月0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闵珍斌 单位: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审理过程中主要需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适用
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及被授权组织为实施法律和执行政策,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除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外的决定、命令等普遍性行为规则的总称。
我国《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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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2006)伍行初字第1号。
二审判决书: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宜中行终字第00022号。
2.案由:不服规划行政许可。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宜昌市国际管理认证认可促进会。
法定代表人:曲某,该会会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袁某,该会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二审):颜永桃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闫剑平湖北陈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被上诉人):宜昌市规划局。
法定代表:颜某,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胡某,该局干部。
委托代理人:秦生伟湖北百思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宏梅;审判员:张勤、尚绪泉。
二审法院: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雪青;审判员:闵珍斌曹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5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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