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不服东山县建设局拆迁行政裁决案
案由:
行政裁决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148法律服务所

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漳行终字第51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2月3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永红 单位: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扩大,伴随而来的是各项经济建设用地快速扩张。城市建设用地在不断向外延扩展,导致拆迁数量大增,随之诉讼到人民法院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也不断增多。城市拆迁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不断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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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法院(2006)东行初字第3号。
二审判决书: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漳行终字第51号。
2.案由:不服拆迁行政裁决。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林某,男,汉族,无业。
法定代理人:林某1(林某之子),汉族,无业。
委托代理人:傅梅生,男,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林某2,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陈平生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宏益基业(东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洪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曾某,女,汉族。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长泉;审判员:林春春、涂秀珠。
二审法院: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黄永红;审判员:蔡月新;代理审判员:盖华丽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7月1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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