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等抢劫、非法拘禁案 共同犯罪故意
案由:
非法拘禁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刑终字第00481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7月31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谭劲松 单位: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对于张某受广兴达公司委托向被害人曹某等人索要欠款过程中,张某等人将曹等人非法拘禁,其间张某等人从曹某身上搜出了一些财物,张某将部分财物予以非法占有,部分财物交回广兴达公司,当时其他在场与张某一起搜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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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5)朝刑初字第0214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刑终字第00481号判决书。
2.案由:抢劫、非法拘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张文娟。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男,1972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初中文化,北京广兴达经贸有限公司职员。1989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1999年3月因犯票据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万元,2000年9月27日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5年4月26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贾斌、栗晓勉,北京市泽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张某1,男,1976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04年9月28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黄伟波北京市泽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孙某,男,1982年4月7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初中文化,无业。因本案于2004年11月3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王志文北京市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胡京明;代理审判员:孙蕾;人民陪审员:陈珊珊。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颖丽;审判员:方炯;代理审判员:谭劲松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1月1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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