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贪污案 自首
案由:
贪污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财务处财务管理科

北京市澍铧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5)朝刑初字第0273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9月2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贾丽英 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关于本案贪污罪的认定没有异议,而对于行为人黄某是否成立自首,则需要仔细考虑两方面问题。
1.“两规”期间交待犯罪事实应否认定自首。本案中,黄某是“两规”审查期间,如实交待自己经济问题的。“两规”期间交待犯罪事实应否认定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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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5)朝刑初字第02736号判决书。
2.案由:贪污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林华。
被告人:黄某,男,1972年8月5日出生,汉族,北京市人,大学文化,原民航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财务处财务管理科副科长,兼北京航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因本案于2005年4月被捕。
辩护人:沈腾北京市澍铧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长贵,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董更;代理审判员:贾丽英杜宗杰
6.审结时间:2006年9月28日。(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批准,依法延长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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