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等抢劫、敲诈勒索案
案由:
敲诈勒索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海法刑初字第1344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5月26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曹晓颖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绑架罪、抢劫罪及敲诈勒索罪的界限问题,案件的焦点有二:其一,行为人陈某、姜某使用暴力手段挟持被害人并限制人身自由非法获取钱财的行为构成绑架罪,还是抢劫罪;其二,姜某并不知晓到被害人家中劫取钱财的事实,其行为构成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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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海法刑初字第1344号判决书。
2.案由:抢劫、敲诈勒索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花林广。
被告人:陈某,男,1984年5月19日出生,湖南省湘潭县人,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因本案于2005年7月26日被羁押,同年8月31日被逮捕。
被告人:姜某,男,1986年1月3日出生,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朝鲜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因本案于2005年7月26日被羁押,同年8月31日被逮捕。
辩护人:何志英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游涛;人民陪审员:郜远李向红
6.审结时间:200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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