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运输毒品案
案由:
运输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刑终字第150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09月08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吴彬 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本案核心问题在于段某的行为构成转移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运输毒品罪。
1.对段某定罪的几种观点:
(1)段某的行为应构成转移毒品罪。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转移毒品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毒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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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06)朝刑初字第01392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刑终字第1509号判决书。
2.案由:运输毒品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付晓梅。
被告人(上诉人):段某,男,1982年5月21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桦南县人,农民。因本案于2006年1月12日被羁押,1月13日被刑事拘留,1月28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李海斌北京市中友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小娟;人民陪审员:高素梅苏萍。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万铁;代理审判员:陈胜涛黄小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7月21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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