跃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诉重庆威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案 预期违约的认定及法律救济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跃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江苏南京百圣律师事务所

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宁民二终字第738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1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黄彦杰 单位: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这是一起预期违约引起的纠纷。预期违约,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司法实践中,由于明示毁约行为对期待债权的侵害是明确肯定的,债权人的主观故意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明示毁约的判断相对比较简单。而什么样的情形可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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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06)玄民二初字第85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宁民二终字第738号判决书。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跃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跃进公司),住所地南京市龙蟠路236号。
负责人:冉某,跃进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陈阜东江苏南京百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重庆威腾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腾公司),住所地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镇兰花新村B2栋7—5—4室。
法定代表人:刘某。
委托代理人:李果重庆渝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代理审判员:黄彦杰。
二审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陆正勤;代理审判员:沈萍儿王静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8月2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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