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昆明华记银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行纪合同案 资质、合同无效
案由:
行纪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红中民一终字第299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1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魏伟 单位: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双方争执的核心是合同效力的问题。正确判定合同是否有效,必然涉及审查判断华记、堂庭山公司所从事的房地产经纪行为与户外广告发布行为是否合法问题。
房地产经纪行为是指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房地产交易而提供居间或者代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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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云南省蒙自县人民法院(2006)蒙民二初字第24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红中民一终字第299号判决书。
2.案由:行纪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反诉被告):蒙自雄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风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陈宝林、杨绍昆,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二审):蔡某、曾某,雄风公司员工。
被告(上诉人、反诉原告):昆明华记银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记公司)。
被告(上诉人、反诉原告):昆明堂庭山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堂庭山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高志云南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云南省蒙自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骆继荣;审判员:李建英刀正荣。
二审法院: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魏伟;审判员:宗伟李彦斌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7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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