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赛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诉新疆库尔勒市恒信伟业造纸有限公司典当案 当金、典当合同
案由:
典当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6)新民二终字第8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6年10月2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杨善明 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本案原告赛恩典当公司与被告恒信伟业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典当法律关系,双方的争议是否属典当合同纠纷,这是本案处理需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我国现行法律上尚没有典当的概念,但在理论上有“典当”的称谓,在实践中有为数不少的典当纠纷案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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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巴民二初字第6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06)新民二终字第86号判决书。
2.案由:典当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赛恩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赛恩典当公司)。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李忠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雷非新疆君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诉人):新疆库尔勒市恒信伟业造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伟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胡广庆新疆迪那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刘新平;审判员:张莉华赵爱国。
二审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王伟;代理审判员:钟敬林李华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4月3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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