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诉方某侵权、排除妨害案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案由:
排除妨害纠纷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赣中民一终字第135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4月13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赖训洪 单位: 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
“买顶层免费赠送楼顶花园”,几乎是所有开发商在开发新楼盘时采用的一种营销手段,使楼盘顶层的价格明显升值。本案中,开发商为了使楼盘顶层增值,改变设计,将通往楼面的楼道设在顶层业主家中,并与该楼盘的全体业主约定,楼面的使用权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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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2006)康民一初字第1001号。
二审判决书: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赣中民一终字第135号。
2.案由:侵权、排除妨害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张某,男,1977年2月1日生,汉族,住江西省南康市。
被告(上诉人):方某,男,汉族,住江西省南康市。
委托代理人:兰希桥江西泰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南康中联芙蓉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赖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康某,该公司法律顾问。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西省南康市人民法院。
独任审判人员:审判员:赖训洪。
二审法院: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蓝清文;审判员:丛国珍;代理审判员:郑小兵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12月26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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