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诉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等证券买卖委托交易合同案
案由:
证券交易合同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一审
文书字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7)黄民二(商)初字第842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7月10日
法官解说
法官: 周伟荣 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权证是指标的证券发行人或以外的第三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期间内或特定到期日,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权证按照未来权利的不同,可以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权证。权证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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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7)黄民二(商)初字第842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证券买卖委托交易合同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胡某。
被告: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北京东路证券营业部。
负责人:夏某,该营业部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某,该营业部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殷某,该营业部工作人员。
被告:上海万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陆某,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金某,该公司工作人员。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徐立;审判员:赵文英;代理审判员:周伟荣
6.审结时间: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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