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诉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等侵权案 证券合同
案由:
物权纠纷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昆民五终字第505号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5月1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楠 单位: 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的关键问题是,上诉人邢某的诉请是否已经经过了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的判决中进行了处理是否可再进行民事诉讼。上诉人已经明确,其向两被上诉人主张的是两被上诉人的侵权行为给上诉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对于上诉人邢某的损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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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2006)盘法民三初字第455号民事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昆民五终字第505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侵权纠纷。
3.诉讼双方
原告(上诉人):邢某。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朱旭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昆明分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被上诉人):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北京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江南证券)。
法定代表人(一审):熊某,该营业部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二审):周某,该营业部经理。
委托代理人(一审)梁敏云南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二审):高志、粱敏,云南恒业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均为特别授权代理。
被告(被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以下简称建行)。
负责人:昂某,行长。
委托代理人(一审):胡著杰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委托代理人(二审):韩嘉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代理。
4.审理: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萍;人民陪审员:伍本才罗亚卿。
二审法院: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马芸;审判员:姚应发李楠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6年9月20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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