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等遗弃案
案由:
拐骗儿童罪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程序:
二审
文书字号: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刑上字第3826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12月12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李亚娟 单位: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即在于对出卖亲生子女这一行为的定性问题。
1.相关法律(包括司法解释性文件)的演变过程
对于出卖子女行为的定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性文件均有明确规定。根据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条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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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7)刑字第830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刑上字第3826号判决书。
2:案由:拐卖儿童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庄晓晶。
被告人:郑某,男,25岁,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人,汉族,农民。因本案于2007年3月29日被逮捕。
被告人(上诉人):王某,女,36岁,河南省通许县人,汉族,农民。因本案于2007年3月29日被逮捕。
二审辩护人:丁宏学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李亚娟;人民陪审员:文龙唐福来。
二审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庆宏;代理审判员:张鹏刘宇红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10月1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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