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某组织他人偷越边境案
案由:
诈骗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文书字号: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榕刑终字第73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10月0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帆 单位: 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在本案中,池某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关键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该行为是否构成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罪,二是该行为是否构成其他犯罪,构成何种罪名。随着公民申领出入境证件条件放宽,手续简化,利用假结婚、商务考察、旅游等名义组织偷渡活动呈...
展开

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2007)梅刑初字116号。
二审裁定书: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榕刑终字第730号。
2.案由:诈骗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黄小健。
被告人(上诉人):池某,女,1968年5月28日出生,福建省闽清县人,汉族,农民。因本案于2007年5月24日被逮捕。
辩护人:郭学金福建学金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帆;审判员:刘美玲刘仕杭。
二审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梁庆榕;审判员:冯晖卓小康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8月24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10月9日。

相关案例推荐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腾讯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