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等骗取出境证件案
案由:
骗取出境证件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上海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申鑫大厦营业部

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

上海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申鑫大厦营业部

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

文书字号: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7)沪二中刑终字第208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7年07月10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陈平建 单位: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1.关于瞒骗同伙做“私活”是否成立共同犯罪的问题
杨某辩护人认为杨某对本案涉嫌23人偷渡并不知情,是李某做“私活”,构成犯罪也是李某一人之责。
法院认为虽然李某瞒着杨某干了些“私活”,但李某的瞒骗是融合在杨某、李某二人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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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裁判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2006)黄刑初字第610号。
二审裁定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7)沪二中刑终字第208号。
2.案由:骗取出境证件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薛刚。
被告人(上诉人):杨某(化名张某),女,1951年7月21日出生,辽宁省丹东市人,汉族,小学文化,上海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申鑫大厦营业部经理。因本案于2006年9月22日被逮捕。
一、二审辩护人:陈邦理、刘昌美上海市律和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上诉人):李某,女,1970年4月20日出生,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汉族,大专文化,上海和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申鑫大厦营业部职员。因本案于2006年9月22日被逮捕。
一审辩护人:张震方周忆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审辩护人:张震方上海市长江律师事务所律师。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陈平建;审判员:李蘋章秀芳。
二审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孙成刚;审判员:孙国祥;代理审判员:嵇瑾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3月8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7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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