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不服瑞金市房地产管理局房产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案 房产登记的国家赔偿
案由:
行政赔偿
文书类型:
判决书
审理法院:
审理程序:
二审
代理律所:

江西昌远律师事务所

瑞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

江西会昌县永富律师事务所

江西洪都律师事务所

瑞金市房地产管理局

文书字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赣行终字第12号判决书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8年03月19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肖福林 单位: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涉及如下一些问题:
第一,上诉人(原审被告)瑞金房产局为24户居民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行为是否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经过作为他项权利人(抵押权人)的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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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
一审判决书: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赣中行初字第5号判决书。
二审判决书: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赣行终字第12号判决书。
2.案由:不服房产行政登记及行政赔偿。
3.诉讼双方
原告(被上诉人):瑞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瑞金农信社),住所地:瑞金市象湖镇红都大道。
法定代表人:瘳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文东华江西昌远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审):钟某,瑞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营业部主任。
委托代理人(二审):王松良,江西会昌县永富律师事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告(上诉人):瑞金市房地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瑞金房产局),住所地:瑞金市象湖镇八一路。
法定代表人:李某,局长。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杨格江西洪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一、二审):刘某,瑞金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4.审级二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一审法院: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甘传洲;审判员:钟起瑞周培敏。
二审法院: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葛伟;审判员:梅生计廖赤生
6.审结时间
一审审结时间:2007年7月2日。
二审审结时间:200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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