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某受贿案 及时上交、自首、立功
案由:
受贿罪
文书类型:
其他
审理程序:
一审
代理律所:

案发前系启东市汇龙镇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文书字号: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9)启刑初字第0160号
审理法官:
审结日期:
2009年07月24日
代理律师:
法官解说
法官: 周喜春 单位: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行为人丁某是否具有自首和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以及上交纪委510廉政账户的3万元人民币是否应该算入其受贿犯罪数额。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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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部

1.判决书字号: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2009)启刑初字第0160号。
2.案由:受贿案。
3.诉讼双方
公诉机关: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钱兴昌。
被告人:丁某,男,1960年3月19日生,汉族,大专文化,案发前系启东市汇龙镇副镇长,兼任江苏省启东市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及启东市科技创业园管委会副主任。2009年3月11日因本案被逮捕。
辩护人:陆炜花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
4.审级:一审。
5.审判机关和审判组织
审判机关: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陆涛;审判员:黄生黄志勇
6.审结时间:2009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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